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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口商对行政处罚决定享有起诉权     被引量:1

Food Importer Enjoys Rights of Action to Administrative Penalty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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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食品进口商对行政处罚决定享有起诉权

作者:刘静 乐巍 徐良

第一作者:刘静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2]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94-96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食品标签;家乐福;原告主体资格;法律义务;预包装食品;

摘要:【裁判要旨】保证进口食品的标签、质量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要求,是食品进口商应尽的法律义务。进口食品经营者因食品标签、食品质量等问题被行政机关处罚的,食品进口商有权就该行政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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