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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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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作者:谢静

第一作者:谢静

机构: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434-439

中文期刊名:中国商法

中文关键词:生态文明;模式建构;商主体;生态人;人类文明形态;新型文明;责任伦理;吉先生;问题研讨会;人类社会;

摘要:<正>一、生态文明建设对法治建设的意义生态文明是近几十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从全球范围的历时性角度看,"生态"一词不过百年的历史,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之后新的人类文明形态。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狩猎文明)、农业社会(农业文明)和工业社会(工业文明)三个文明形态,目前正在进入生态文明阶段。1987年中国著名生态学家叶谦吉先生在全国生态农业问题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了建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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