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配刑制度探析 被引量:6
Analysis on the System of the Penalty of Banishing as a Military Servant in Song Dynasty
中文题名:宋代配刑制度探析
作者:吕志兴
第一作者:吕志兴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系,重庆市400031
年份:2004
卷号:30
期号:1
起止页码:101-108
中文期刊名: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配刑;主要刑种;异于流刑;残酷;合理性;
摘要:宋初"折杖法"的施行,使封建五刑中的笞、杖、流刑设而不用,只剩下死刑、杖刑(包括脊杖和臀杖)和徒刑,徒刑的适用面也极窄,刑罚体系因此轻重失衡.宋朝政府将前代的配刑加以规范后广泛地适用,配刑遂成为宋代最主要的刑种.配刑在起源、性质、内容等方面均不同于流刑,也比流刑残酷.但由于配刑弥补了"折杖法"施行后刑罚体系等级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并能满足国家不断增长的工、杂役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赋役负担,故配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分类号:D909.9[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