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信托义务研究——从制度协调的视角调控董事行为的一种尝试 被引量:14
Study on the Fiduciary Duty of Directors ——An Exploration in the Perspective of Regulating the Directors' Behavior by Institutional Coordination
中文题名:董事的信托义务研究——从制度协调的视角调控董事行为的一种尝试
第一作者:徐卫东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4
期号:2
起止页码:117-123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信托;注意义务;忠实义务;
摘要: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关系。在功能论的视角下,董事与公司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董事的行为亦因此而受到不同法律的多重和全面的调控。董事的信托义务就是在董事与公司的信托关系下的通过信托法调整的结果。通过对董事的信托义务的研究,我们可以细化和深入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从而使董事行为的法律调控问题在立法和司法上得以更好地解决。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56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