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国家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王志民
第一作者:王志民
机构:[1]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430
年份:2004
卷号:21
期号:1
起止页码:16-18
中文期刊名:政法学刊
中文关键词:国家侵权行为;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赔偿范围;
摘要: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对于因国家侵权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越来越多的国家给予法律上的保护,采取了包括财产赔偿在内的许多方式予以救济.对国家侵权行为不处以必要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全面有效地保护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对于国家侵权行为也不能有效地防止.我国已将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对于国家侵权而造成的精神损害,采取有效的赔偿措施,确立相应的财产救济法律制度,势在必行,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成为诸多救济措施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有效方式.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062);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