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优先权制度的理论和立法问题
作者:梅夏英 方春晖
第一作者:梅夏英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100013
年份:2004
卷号:21
期号:3
起止页码:92-100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优先权制度;立法;担保物权;民法;立法技术;债权制度;优先权登记制度;
摘要:优先权是指依据债权的性质,给予某一债权人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先于抵押权人受清偿的权利。各国立法基本上将优先权分为四类,即针对特定动产的优先权、针对特定不动产的优先权、针对一般动产的优先权以及针对一般不动产的优先权。优先权体现的是某些债权特别的效力,而不是与物权或债权等同的权利。我国民法中优先权制度的构建应解决如下问题:优先权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定位;优先权制度自身的结构;优先权的登记制度;优先权的顺位。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