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与完善——以法和经济学为视角
第一作者:刘大洪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3
起止页码:107-112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经济学;契约担保责任;过失责任;产品质量侵权;归责原则;惩罚性赔偿机制;抗辩事由;
摘要: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我国采取的是契约担保责任、过失责任(包括过错推定责任)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混合归责模式,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我国产品责任相关立法中,应把严格责任原则明确规定为产品质量侵权的归责原则。我国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完善主要应着重于抗辩事由、惩罚性赔偿机制两方面。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D922.292[工业企业经济管理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56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