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客观方面若干问题的认定 被引量:3
Objective Aspect of the Crime of Not Making Report on the Lost Firearms
中文题名: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客观方面若干问题的认定
作者:徐立 韩光军
第一作者:徐立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2]韶关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8
起止页码:101-107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丢失枪支不报罪;犯罪构成;犯罪客观方面;危险犯;
摘要: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考察整个犯罪构成的向导,是发现和认定犯罪的主观方面的基础,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客观方面如"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严重后果"等方面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和认定.
分类号:D924.32[危害公共安全罪]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