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诉中国足协案再评析——以公共职能为视角 被引量:34
Review on the Case 'Changchun Yatai Club v. China Football Association'
中文题名: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诉中国足协案再评析——以公共职能为视角
作者:戚建刚
第一作者:戚建刚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04
期号:3
起止页码:31-37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中国足协;公共职能;行政诉讼法;司法审查;被告资格;法律授权组织;案例分析;
摘要:从权力来源角度并不能充分证明中国足协具有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这是形式主义地理解《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所致。借鉴英国司法审查的理论,从公共职能角度重析中国足协的被告资格,结论是人民法院未必不能对中国足协的行为予以司法审查,北京市二中院的裁决或许是错误的。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