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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制度之创新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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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制度之创新

作者:戚建刚

第一作者:戚建刚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430073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1

起止页码:31-38

中文期刊名: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中文关键词:应急;警察行政权;制度;突发公共事件;

摘要:在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的应急功能是其他行政机关所不能比拟的。然而,我国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存在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阶段的应急性权力、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阶段的应急性权力;重规制型应急性权力、轻服务型应急性权力;重封闭型应急性权力、轻开放型庄急性权力等缺陷。导致这种缺陷的原因是: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应急性管理观念尚未完全形成,警察应急法制的发育不充分和学术界对警察应急权研究的滞后。完善我国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制度应当以系统的方法,运行现代国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理,具体包括预警制度、处置制度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制度,每一种制度又有若干基本要素所组成。

分类号:D631[公安工作]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186);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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