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规范公权力 被引量:45
Fundamental Policy to Prevent and Defuse Social Contradictions:Regulating Public Power
中文题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规范公权力
作者:马怀德
第一作者:马怀德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45-53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公权力;信访;救济渠道;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权力行使不规范,表现为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滞后、政府违法决策处置突发事件不当、行政执法不规范、法律实施不良、行政不作为、信息不公开等,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根本出路在于规范公权力行使,包括明确权力边界,规范立法权力,健全程序规则,规范决策和执法行为。由于解决矛盾纠纷主要依赖行政方式,诉讼、复议等法定救济渠道并未充分发挥作用,致使社会矛盾越解决越多,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不断加大。为此,应当慎用行政手段,畅通法定救济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分类号:D915.14[调解制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