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再思考 被引量:24
Rethinking the Theories on Allocation of the Burden of Proof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中文题名: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再思考
第一作者:余凌云
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北京100038
年份:2001
期号:4
起止页码:95-100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证明责任;行政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
摘要: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是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延续和再现,其基本的标准为:诉讼的提起,要求原告应首先负推进的责任;在行政讼程序中主张权利成立的一方在行政诉讼中仍要对权利成立要件负举证责任,另一方对所主张的权利娘害要件或或者权利消灭要件负举证责任。但是,上述分配规则如果在特定的情境中产生不合理、违背行政诉讼目的的结果时,就必须结合行政讼属性来做个别的调整和分配。
分类号:D925.3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