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彦 LSSI:222.86 收藏
1977年生于福建省平潭县,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博士(S.J.D.)。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凯原青年学者)、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上海市曙光学者,受上海交通大学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奖A类计划资助,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实施机制、基本法律修改权、执法检查权、法律询问答复制度、美国... 详细>>
1977年生于福建省平潭县,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博士(S.J.D.)。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凯原青年学者)、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上海市曙光学者,受上海交通大学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奖A类计划资助,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实施机制、基本法律修改权、执法检查权、法律询问答复制度、美国宪法等。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12年-2013年)。
1996年—2000年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0年—2003年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3年—2004年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Master of Legal Institution(M.L.I.));
2004年—2006年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S.J.D.);
2012年8月—2013年8月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访问。
2007年1月—2009年12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2009年12月—2015年12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5年12月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6年12月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美国法社会学会会员。